以不變價格計算的實質變動,是將價格固定在某一時點(即基年),透過採用相同的價格體系,對連續數年的經濟產出進行物量計算及比較。以下透過菜心及青瓜的這兩種農產品的產出解釋不變價格的計算方法。
從表1資料可見,以當年價格計算,時期0的總產出是28元,時期1的總產出是89元,時期2的總產出是96元。
1.不變價格的農產品產出 不變價格的農產品產出計算是將價格固定在某一時點(即基年),分別對不同年份不同產品的產出價值進行計算,以此剔除各年的價格變動因素,經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價值稱為物量。以公式表達:ΣP0Qn式中,0代表基年,n代表需計算的年份,P代表價格,Q代表數量。
將公式應用於例子,計算時期0、時期1及時期2以不變價格計算的農產品總產出。從表1資料可見,我們先計算時期1的不變價格計算的農產品總產出。首先將時期1的菜心及青瓜的生產數量,分別乘以它們在基年的價格,得出時期1的菜心及青瓜的不變價格產出(即
P0Q1,菜心:7*2=14,青瓜:8*3=24),然後將得出的不變價格產出進行加總,即可得出時期1的不變價格總產出為38元(14+24=38元)。以計算時期1的相同方法,計算時期2的不變價格總產出,得出時期2的不變價格總產出為54元。而基年以不變價格計算的總產出等於以當年價格計算的總產出,即28元。
2.實質變動率 經上述公式計算出不同時期的不變價格(物量)後,就可以透過對不同時期的物量比較,計算實質變動率,以公式表達:
應用公式計算,時期1的按年實質變動率是35.71%,即【(38÷28)-1】×100%,時期2的按年實質變動率是42.11%。
另外,不變價格計算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是計算不同時期產出的物量指數,進而計算不同時期的實質變動率,各年份產出物量指數的計算公式是:
式中,
Ip代表核算年的價格指數,它等於細分項目核算年的價格除以基年價格(即細分項的Pn/P0)。Vn代表核算年的細分項目當年價格(PnQn)。
從上述公式可見,假定基年為時期0,方法是將核算年農產品各細分項目的當年價格(PnQn),除以相應項目於核算年的價格指數(Pn/P0),將所得結果加總後,除以基期的當年價格總產出(ΣP0Q0),再乘以100。如表1中,由於基年採用當年的價格計算,基年總產出的物量指數是100(為方便對比一般基年的物量指數都定為100),而其他時期的物量指數就需要進行計算得出。
按照之前公式,如果要計算時期1的物量指數,那麼我們先要分別計算時期1菜心和青瓜的當年價格、對應的價格指數,分別為:
時期1當年價格: 菜心 7*7=49元青瓜5*8=40元
時期1價格指數: 菜心 7/2=3.5 青瓜8/6=1.67
將相關要素代入公式
時期1物量指數是135.71,用同樣的方式,計算出時期2的物量指數是192.86。若計算各年間的實質變動時,直接將需要比較年份的物量指數相除,然後減1,再乘以100%,便得經濟變動的百分比。相對於時期0,時期1總產出的實質增長是35.71%【(135.71/100-1)*100%=35.71%】,時期2的實質增長是92.86%【(192.86/100-1)*100%=92.86%】。若將時期2與時期1比較,它的實質增長是42.11%【(192.86/135.71-1)*10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