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建築業的場所有承建商和分判商,而當中分判亦可以有多層分判,這有別於其他的行業。調查覆蓋包括以承建或第一層分判身份從事有准照工程的場所,並進行全查。而從事簡單裝修工程(指無須申請工程准照)的場所則以抽樣方式進行。
此外,非建築業場所也可能被包括在調查樣本內,主要是由於有關場所在參考期內曾進行有准照工程的安裝,例如:廚櫃的銷售及安裝。但調查只收集場所在進行有關工程的收益,不包括其零售或批發業務的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