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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中期人口统计是按照国际惯例在兩次普查之间进行的大型住户抽样调查。2016中期人口统计之目的,是在下一次人口普查(2021年)前更新澳门人口数据库,及时地掌握人口变动状况,包括人口的数量、年龄结构、性别分布、教育程度、经济活动状况等,以作为调整过去人口估计以及推算未来人口数目的基础。此外,有关数据亦为政策制定、学术研究、业务方针厘订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


资料收集期

  2016中期人口统计的资料收集期为2016年8月7日至21日,为期十五日。


统计范围

  2016中期人口统计采用约1/7的抽样比例,在全澳的住宅单位中抽出约33,000个住宅单位作为调查对象,向居于单位内人士收集详细的社会、经济及住屋特征数据。被抽中的住户将于8月初收到由统计暨普查局发出的通知信函。

  除一般住户外,为准确推算出不同人口群的人口特征,所有集体居住单位(包括员工宿舍、院舍、医院等)以及停泊在澳门特区管理水域范围内的船只亦是2016中期人口统计的调查对象。


相关法例

  统计暨普查局是根据第62/96/M号法令公布的澳门资料统计体系条例进行是项调查。根据上述法令第9条规定,所有调查对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数据。

  在统计保密方面,按照上述法令第7条及附载于第242/GM/99号批示之《关于维护统计保密及发布官方统计之许可程序之执行规章》,所有参与2016中期人口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保密的规定,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在履行职责或合同上之责任时所获悉的属个别性质的数据,亦不得把这些资料作其他与履行有关责任不符之用途。

  另一方面,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受访者可检阅、修改其提供之数据。


历史

  除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外,中期人口统计曾分别在1996年及2006年进行。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响应数据用户的需要,人口普查和中期人口统计所收集的资料亦有相应的调整。如在2001年起删除浴厕、燃料、供水等住宅单位基本设施的问题,增加收集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数据;2006中期人口收集市民工余或课余时间的闲暇活动安排;2011年人口普查收集更详尽的高等教育学历资料等。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将加入转换工作、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士生活自理情况,以及专业认证等问题。

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统计主要指标:
  1996年 2001年 2006年 2011年
居住人口 414,128人 435,235人 502,113人 552,503人
女性人口比重 51.9% 52.0% 51.2% 52.0%
人口年龄中位数 30.5岁 33.3岁 35.3岁 37.0岁
离岛人口比重 4.9% 10.3% 13.3% 15.0%
具高等教育学历人口比重 5.5% 7.4% 11.2% 16.7%
住户数目 119,966户 134,965户 159,412户 170,769户
每户平均人数 3.38人 3.14人 3.00人 3.08人


标志


  2016中期人口统计标志创作意念是以「人」「口」二字组成一间屋,代表住屋及人口,凸显中期人口统计的对象。